宣揚環保的生活方式,提倡分類回收和垃圾減量,是最常見的應對措施。只可惜如果不與其他更實質性的措施配合,效果是極其有限的。蓋成本收益的計算,流淌在每個人的血液中。分類也好,減量也好,都需要額外的成本。若非是覺悟高、自制力好的環保人士,一般人心血來潮,執行幾天可以,持之以恒是很難的。
可是,對臺北市的270萬市民來說,垃圾分類和設法減少垃圾丟棄卻成為他們生活習慣的一部分。當然不是因為他們個個都是天生的環保人士,而是得益于臺北市政府首創的垃圾費隨袋征收政策。該政策不僅是世界首創,而且還異乎尋常地成功。
2000年7月,馬英九為當時的臺北市長。有鑒于臺北生活垃圾的急速增加,在吸收和權衡了市民與專家的意見后,馬英九拍板推行垃圾費隨袋征收政策。在此之前,臺北的垃圾費是按照水費的一定比例征收的。用水量大的商鋪,如美容院或理發館需要繳交更多的垃圾費,確實有失公平。市民對于垃圾分類并不熱心,臺北的資源回收率僅為2.4%。
垃圾從量計費后,垃圾費不再另外征收。市民可至指定地點,如便利店等購買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指定的垃圾袋,價格為每升新臺幣五毛。市政垃圾車只收取使用該專用垃圾袋的垃圾,分類垃圾免費收取。若違反規定使用非專用或偽造的垃圾袋,會被重罰,舉報不法行為的市民可獲得一定比率的罰款作為獎勵。
這個政策的妙處,在于提倡的環保行為與設計的經濟激勵之間具有邏輯上的一貫性。環保人士們需要極大熱情像苦行僧那樣才能踐行的事情,臺北的家庭主婦阿公阿婆們,為了節省家用,每天稍稍花些時間就可以做到了,而且是以更大的熱情和更好的效果做到了。
廚余垃圾時間放長了會變味,不能久放,難道就白白每天多一個垃圾袋?用廚余做花肥是家庭主婦們想到的一個妙招,養花怡情,又能利用垃圾,真是一舉兩得。阿公阿婆悉心教導少年垃圾分類的方法,更是臺北市民生活的一景。
統計顯示,實施政策之前的1999年,臺北的家庭垃圾總量為每日2970噸。實行政策的當年,即下降為每日1883噸,這意味著2000年只搞了半年新政策,垃圾總量即減少了36.6%!更為激動人心的數據是:人均垃圾量由新政前的每人每天1.12公斤,降為2009年的0.39公斤,10年間減少了65.2%!資源回收率更由新政前的2.4%,搖身一變為2009年的45%!政策的效果,可謂驚人。
該政策在節省公共開支方面,也有奇效。在政策實行之時,臺北市僅有一個啟用于1994年的山豬窟垃圾衛生掩埋場,設計使用壽命為十年。建立之初,每日進入掩埋場的垃圾量為2501噸。臺北新政策實施十年后,雖然臺北市人口由260多萬增長至270萬,但至2010年,垃圾掩埋量反而減少至每日65噸,即只有原來的2.6%!正因如此,山豬窟掩埋場的計劃使用年限推至2020年,比原計劃多了16年。而早前臺北市計劃的另一個掩埋場,也可不必興建。僅僅該項,就為市政節省了約200億新臺幣。
除節約了納稅人的錢,每一位臺北市民也得了好處。實施新政策之前,臺北市平均每戶每月繳交144元新臺幣垃圾費。而2009年,每戶的垃圾費降為每月37元新臺幣,節約了74.3%的錢。城市周邊的市民,亦可少受與垃圾掩埋場為鄰之苦。可謂公私兩利了。
此外,政策帶來的市民環保意識的提升,亦不可不提。環保和垃圾分類,是更文明、更現代的生活方式。如今臺北市民,受了激勵去身體力行環保,也樂得標榜自己環保,環保理念自然就更深入人心了。如此在鄰里之間,便自發形成了道德與輿論上的監督。被發現不能遵守政策的人,便難免被人恥笑、被人戳脊梁。這大概也是政策實行至今,違規的垃圾只占不到0.1%的原因吧。而政策實施之前,種種關于實施環節的擔心,如不守法者眾怎么辦之類,最后一個也沒有應驗。
這就是價格機制的巧妙之處。熱血正義人士的號召,政府的大規模宣傳都做不到的事情,只要在政策和制度安排上得法,建立正確的激勵方向,就可以手到擒來。
值得一提的是,臺北的垃圾費隨袋征收政策,成為垃圾減量和分類的著名成功經驗而受到廣泛關注,被譽為“臺北經驗”,也是馬英九引以為傲的政績之一。
城市工商業發達、就業機會多、教育醫療等資源豐富、生活便利,乃是“現代性”的顯著標志之一。但生產和消費的繁榮必然帶來垃圾的增加,為此,必須在城市周邊興建垃圾填埋場和焚燒設施。前者,不喜愛的人不多,后者,不厭惡的人也不多。大家避之唯恐不及,“鄰避”(Nimby,Not In My Backyard的縮寫)運動也就應運而生。真是令人頭痛啊!
要是一方面城市生活的諸多好處能一個也不少,另一方面不制造那么多垃圾,那該有多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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